办理企业注销公司-怎么办理公司注销?
小编 2022-06-20 19:07:00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由于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面临着倒闭、破产等情形,所以,一些企业经营者或企业经营者选择将这项工作委托给专门的代理机构来完成,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注销。那么,企业注销代理公司注销怎么办理?又需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管账兔小编将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
一、办理公司注销需提供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组组长签字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4)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或依法解散的文件,以及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二、办理公司注销需提供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组组长签字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4)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含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有关公司章程。
注:上述文件经工商局正式备案,表格包括: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
(五)股东姓名;
(六)公司的经营范围;
(七)法定代表人;
(八)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九)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不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公司的股东人数不限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中国境内。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三。外商投资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或其他授权机构批准。
原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的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再限制;
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再限制;
市场主体的合并、分立、合并,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法》第六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并切实履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相关义务。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可以说是除了简化货币出资的方式以外,将公司设立时的各种资产的缴纳及时改为实际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
在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下,对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低要求,也没有最低限制。
但是,注册资本需要占用公司的资本,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股东的融资难度。因此,当公司实收资本过多或虚假资本出现时,股东有责任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公司的资本。
四、公司减资、债权登记
即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公司资本不足以偿还,导致资本闲置,保持资本不变,增加分红负担的行为。
五。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其他解散事由;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等。
六、公司注销登记的流程: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将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
2.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组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的工作人员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自清算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大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2.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人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大会决议;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营业执照复印件。